廉租房 让“贫者有其屋”(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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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03:24 山西晚报 | |||
目前,全国35个大中城市中,已有一半以上的城市开展了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部分城市落实了资金来源,建立了最低收入家庭档案和申请、审批制度;不少城市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多种方式的探索,如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方式、现住公房租金减免方式、新建廉租住房低租金出租方式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但是,与住房市场化进程相比,与最低收入家庭的需求相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进展相比,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总体进展缓慢。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资金来源不稳定,覆盖面小。部分地方仅把建一批廉租住房作为短期的形象工程,不重视制度建设;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多数地方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部分资金或者由政府主管部门自筹解决,不足以支持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仅仅局限于实物配租住房方式,已不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 建设部有关人士谈到,资金渠道不稳定是影响廉租住房制度建立的主要原因,一些进入操作阶段的城市甚至面临难以为继的境况。国务院下发的有关通知明确,廉租住房资金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形成稳定规范的住房保障资金来源。要结合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和居民住房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保障水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原则上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按照这一指示精神,廉租住房建设将得到稳定的、有力的资金保障,廉租住房的保障性质也进一步得到明确。让最低收入家庭走出居住难的困境,分享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迈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这一目标将很快得以实现。 上海:廉租房成温暖变奏 据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透露,上海廉租房政策适用范围将逐步扩大,今年下半年将有望扩大到人均居住7平方米的民政救助对象。从2001年人均居住5平方米的民政救助对象享受廉租住房政策,到延伸至人均居住6平方米,然后再到7平方米,虽然只是几个阿拉伯数字的简单变化,但这里面,却令多少“居有难”的群众梦想成真。 十年来,上海大力推行住房市场化、商品化,老百姓的居住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均居住面积从1990年的6.4平方米提高到2002年的13.1平方米。但在这过程当中,也有部分百姓由于种种原因陷入住房困难的境地。为了改善这一低收入阶层的住房困难,上海市在2001年12月全面推出了廉租住房政策,由政府托底,为这部分百姓提供住房保障,在全国率先初步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 政策实施两年来,上海市积极推进这一关乎“民心”的实事工程,千方百计扩大了这项政策的受益面,适用范围一再扩大。今年4月1日,对象认定标准由人均居住面积5平方米提高到6平方米,使受益困难家庭增加7000户。而到今年年内,这一人均居住标准将提高到7平方米,届时,廉租房政策将惠及近万户住房困难的家庭。 目前,上海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主要采取了“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方式,主要对人均居住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实行租赁住房补贴方式,以人均居住面积7平方米为暂定解决标准,其不足部分暂按每平方米48元左右给予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方式是政府以低廉的租金,向孤老、烈属、残疾等特殊困难家庭按人均居住面积7平方米实行实物配租,并实行轮候,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也可选择租赁住房补贴的办法。受政策照顾,一般三口之家能拿到每月400元左右的补贴。 在实施过程中,上海市不断对廉租住房制度进行了完善。一是建立了廉租对象认定标准的调整机制,在财力许可的范围内,上海尽可能扩大廉租对象的覆盖面;二是探索出了一套“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各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实现政府帮困救助职能的新途径;三是逐步完善了退出机制,加强了配租后的管理。 上海市市长韩正表示,廉租住房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廉租房工作,尽可能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分享到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这是上海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出发点和归宿。 北京:给廉租家庭开小灶 一个占据了“黄金宝地”、可容纳400户家庭的现代化廉租房小区,即将作为“进京第一印象工程”矗立在进入北京火车站的铁道沿线。与此同时,一个大规模的廉租房征集活动正在北京12个城区紧锣密鼓地进行。那些在这个城市的生活困难线上苦苦期盼良居的廉租房申请者们,终于真实地触摸到了希望。可是,城市的决策者们并没有因此而略感从容,压迫在急速前行步伐之上的,仍是那个一时难以卸下的历史重负。 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租金减免是北京市廉租房的三项政策,它们面对的是具有非农业常住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和其他需保障的特殊家庭,这些家庭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7.5平方米及其以下。 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北京市已对1234户廉租家庭实行了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通过租金减免政策,北京市直管公房中已有上万户低收入家庭直接受益,去年减免金额超过180万元。但是,廉租房源的紧缺同时也浮出了水面。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对此分析认为,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北京租赁市场房源本来就少,适于廉租家庭居住的低价位房源更少。而在城市大规模拆迁中,能够适应廉租家庭经济承受力的平房房源也在急速减少,那些急于寻找周转房的拆迁户,又成为了廉租家庭的竞争对手。 面对这样的情况,北京市决定给廉租家庭开“小灶”。去年8月,市政府在紧邻北京二环路及进京铁道线的广渠门北里启动了廉租房小区工程。这个可容纳400户家庭、将于今年年底竣工的项目被纳入了北京市政府今年为市民办的“六十件实事”工程。最近,廉租房小区公布了配租方案,租金为每平方米2.4元,它所面对的是需要重点保障的优抚对象家庭。 “加大廉租房工程建设的力度,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一位负责人向记者阐述了这项工作的意义,“进行廉租住房建设和实施租赁住房补贴政策所面临的直接问题可能是资金筹集困难,不过最根本的问题应该说还是对保证社会稳定、维护人民利益的认识问题。” 福州:棚屋区改造有“绝招” 旧福州的民居多用木板构成,当地人称“柴埕屋”。居住者再在木板上糊一层纸。这种民居最怕火灾,若遇火灾,往往“火烧连营”,因此旧福州又有“纸褙的福州城”之说。居住在这种房子里的绝大多数是低收入劳动阶层。棚屋区人口密度极高,房地产开发商望而却步。 福州历届市委、市政府都十分重视棚屋区的改造工作,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至上世纪末,福州市先后改造棚屋区500多片,拆除旧房500多万平方米,使得50多万居民搬进了新居。但是,到2000年初,福州市仍有10亩以上的棚屋区48片,占地3069亩,居民50156户,人口20余万,约占福州市中心城区人口的七分之一。2000年6月19日,福州市委扩大会议决定:用3-5年的时间,全面完成中心城区的棚屋区改造工作。 与许多城市的旧城改造往往委托房地产开发商的做法不同,福州市决定,棚屋区改造由有实力的国有房地产企业承担,不以赢利为目的,自带资金参与改造,有关部门的管理费用一律减免。在资金投入方面,坚持“就地自求平衡”原则。对于棚屋区改造中住房和生活都困难的“双困户”,福州市为他们制定了多种优惠政策。在棚屋区改造拆迁安置中,严格要求做到“六公开两监督”,即安置丈量面积、家族人口、住房情况、搬家顺序号、补偿安置方案、安置房朝向等6个方面的内容公开,接受群众代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部门的监督。 福州市的棚屋区改造工程得到了居民的衷心拥护。2000年秋天进行上渡棚屋区改造时,原定10月12日才开始拆迁,结果居民等不及,国庆放假七天成了搬家的黄金周。福州市大规模的棚屋区改造使旧屋区的许多居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他们的居住条件将变得更好。 我国的廉租房制度 在探索中,我国初步形成了实物配租、租赁住房补贴和租金减免等3种主要保障方式。租赁住房补贴是对最低收入居民家庭发放补贴,由这些家庭直接到市场租赁住房,补贴通过银行直接划给房屋出租人;实物配租是通过新建住房或者收购腾空旧房,向最低收入居民家庭出租;租金减免是对租住公房的最低收入居民家庭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住户实际交纳租金与公房租金的差额由产权单位给予减免或由政府补贴。 申请廉租住房的对象必须是最低收入家庭,同时必须符合当地住房困难标准。廉租住房的办理手续是:街道办事处证明低保资格———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审核———户口所在地公告———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登记———轮候配租———发放房租补贴———家庭人口与收入状况定期审核———停发、增减补贴。(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