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李嘉廷窝案昨日一审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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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03:3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省长公子”刑罚最重:15年“省长情妇”刑期不长:4年 昨日下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首批6起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腐败窝案进行了集中宣判,其中,刑罚最重的是李嘉廷之子李勃,被判了15年有期徒刑;李的情妇则被判了4年;而刑罚最轻的是曾向李行贿的原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行长李忠平,他被判了1年有期徒刑,缓期一年执行。 现场:“李公子”一脸沮丧 昨日14时,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之子李勃在法警的押解下,出现在了昆明中院的法庭之上。“李公子”看起来一脸沮丧,身上穿着一件看守所特制的黄色马甲,在近半个小时的判决书的宣读过程中,他始终纹丝未动。甚至,当审判长宣布完以受贿罪判决其15年有期徒刑的这一结果时,李勃仍然没有任何反应,当法警欲抓过他的手戴上手铐押出法庭时,他才回过神来,并低下了头。 背景:儿为父出面收下1550万 审理查明,李勃伙同其父李嘉廷,利用李嘉廷的职务便利,为香港一公司出口香烟及与云南省石油公司合作等方面提供帮助,由李勃出面,3次非法收受该公司老板给予的港币560万元。另外,李嘉廷父子还为云南一房地产公司在2个开发项目上提供帮助,由李勃出面收取财物人民币950万元。综上,李嘉廷父子共收受贿赂达(折合人民币)1550.208万元。 现场:“省长情妇”特意打扮 因作了“省长情妇”而“名声远扬”的徐福英是第三起首批“涉李”案件的被告,在接受宣判时,她显得比较“随便”:一会儿把身体的重心换到左脚,一边儿又换到了右脚,头部也在不时地微微扭动着。41岁身体已经有点发福的她似乎是为了昨日的宣判而特意打扮了一番:脸上白净中泛着一点红意,看守所的黄色马甲穿在里面,外面罩着一身白色的休闲服。 背景:情人提法写入判决书 徐福英是李嘉廷的情妇,又是宜良县海王号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审理查明:徐福英通过李嘉廷打招呼或利用他的关系,借得财政贷款和其它公司的款项共850万元。徐福英还在李嘉廷帮助下,与他人合伙承揽了昆明百货大楼的部分装修工程。为此,徐福英于1997年春节送了5万元给李嘉廷的妻子。法院判决:徐福英与李嘉廷之间长期存在不正当的两性关系,李利用职务之便为徐谋取不正当利益,应当是出于二人的这种情人关系,而并非是想收受徐财物的考虑。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大部分事实均成立,法院据此作出判决。值得注意的是,昆明中院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在所有正式法律文书中,首次明确写入了“徐福英系李嘉廷情人”这一提法。据生活新报 六大李嘉廷窝案判决一览表 被告人年龄身份罪名刑期 李勃30岁李嘉廷之子受贿罪有期徒刑15年 李忠平52岁原工行云南省分行行长行贿罪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徐福英41岁李嘉廷情妇行贿罪有期徒刑4年 李镇桂43岁原香港金时利集团董事长行贿罪有期徒刑4年 柴春智57岁原宜良县县长受贿罪、贪污罪有期徒刑10年 黄俊虎48岁中轻依兰公司原董事长贪污罪、受贿罪有期徒刑7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