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义务做医生的实习道具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03:4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昨日,患者张先生告诉记者,9月3日,他到市内一知名医院挂了专家门诊号。等待的时候,一名穿着白大褂的小伙子要为他做检查。张从其胸牌上得知,小伙子是这里的实习医生。 轮番折腾:“啊”“咿”喊得嗓子疼 问了问病情,小伙子拉开一盏灯,拿出一个压舌板,按压张的舌根,示意其发“啊”音。如是七八次,小伙子咕哝着“症状不明显”,又把一个长柄金属镜放在酒精灯上烤了烤,用纱布捏住张的舌头拉出来,把金属镜伸到他的喉咙里按压,同时让张发“咿”音,又是七八次,小伙子未置可否,起身站到一边。 接着,一个女实习生又坐到张对面,把小伙子所做的程序重复了一遍。张说,前后进行了整整30多分钟,他一共喊了20多次“啊”和20多次“咿”,嗓子火辣辣地痛。“我有义务做医生的实习道具吗?”张先生很生气地问。 业内人士:行业特殊必须实习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张先生所反映的情况是人们在医院看病时的普遍遭遇,大家都习以为常,从未想到要提出质疑。一医学界人士笑称,这看似平常的一问,却把大家给难住了。 重庆市卫生局有关人士认为,国家的法律、法规对患者是否有义务接受实习医生的检查没有明确规定,这是一个复杂的医学伦理学问题。不过,医学是门实践科学,从理论到实践,必须经过实习这一关。针对医学院学生制定的教学大纲中,对实习有明确规定:实习期不能少于一年。学生毕业后分配到医院,也必须到各科室实习。医生的实习对象比较特殊,但如果患者今天拒绝示教,那么明天就医的权利就得不到保证,因为到时候可能没有医生可以为大家看病了。 国际惯例:须征得患者同意 但张先生却认为,我是来看病的,不是给你做教学材料的。我交了钱,医院就该给我提供完整的服务。好在嗓子不是什么隐私部位,隐私部位患了疾病是不是也要这样被折腾呢? 市内某医院儿科刘主任告诉记者,小儿科是他们医院的重点学科,实习生很多,患者又比较特殊,她的做法是在示范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病人的影响。“人和人之间需要相互理解和尊重。”刘主任说。 据刘主任介绍,国外对这个问题遵循一条原则:征得患者同意。她特别强调,如果患者挂的是专家门诊,就一定要以专家诊断为主,要让患者的付出物有所值。另外,要以为患者看病为主,带学生为辅,充分尊重患者的感受。 本报记者庞山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