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廷之子被判十五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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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05:42 北京青年报 | |
温星 《生活新报》消息,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李嘉廷系列腐败案件昨日对首批6起“涉李”案进行了集中宣判,其中,刑罚最重的是李嘉廷之子李勃,被判了15年有期徒刑;李的情妇则被判了4年;而刑罚最轻的是曾向李行贿的原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行长李忠平,他被判了1年有期徒刑,缓期一年执行。 现年30岁的李勃伙同其父李嘉廷,利用李担任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副省长、省长期间的职务便利,接受香港焕德有限公司董事长杨荣(另案处理)请托,为其出口香烟及与云南省石油公司合作等方面提供帮助,由李勃出面,3次非法收受杨荣给予的港币560万元。另外,还接受云南俊发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李俊(另案处理)请托,为其谋利,由李勃出面收取财物。李嘉廷先后在开发昆明螺蛳湾市场改造项目和世博园林住宅小区项目上,为李俊提供帮助,伙同李勃非法收受李俊给予的人民币950万元。综上,李嘉廷父子共收受贿赂达(折合人民币)1550.208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