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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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06:31 北京青年报 | |
赵新培 北京地区3500元、中华医学会8500元 本报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经实施了整整一年,记者昨天从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了解到,目前他们已经接到重大、疑难、复杂的医疗事故13起,鉴定了 据了解,导致医患发生矛盾的主要原因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医方的服务态度和医疗质量,二是患方由于缺乏医疗知识,对医疗效果的期望值过高,或希望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减免医疗费用。 中华医学会负责人说,经过严格的成本测算,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已经确定,总体原则是级别越高费用越高:北京地区的鉴定费用为3500元,中华医学会的鉴定费用为8500元。如果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费用由院方承担,如果不属于医疗事故则由患方承担。 据介绍,这笔费用的主要去处是参加鉴定的学科专家的往返路费、报酬以及工作人员的工资等。但这位负责人称,现行收费标准其实远远不能满足每起医疗鉴定全部开销,还需要国家财政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因此这一价目只能预先执行两年,以后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