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启动抗拒执行罪 相关细化规定已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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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06:40 重庆晚报 | |
中新网9月5日电 上海已启动抗拒执行罪。严重抗拒法院执行判决和裁定的,将被依法定罪。 上海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日前已联合发文,对上海市启动抗拒执行罪作出了相关的细化规定。市高级法院副院长傅长禄指出,“这不仅是打击抗拒执行犯罪,更重要的是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定,使社会和群众明白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 上海市还明确了有关的法律用语的含义,数罪并罚、管辖法院、刑期折抵,以及公、检、法、司分工负责与互相配合的问题。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