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规定》15日起实施 调解民间纠纷不收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06:51 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艾红霞通讯员刘元生报道:记者昨日从省司法厅获悉,《湖北省人民调解工作规定》将于本月15日起实施。据悉,这是全国首个关于人民调解的地方性规章。 据规定,人民调解不收费,生效的人民调解协议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省司法厅厅长张坚说,《规定》以政府规章的形式确认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将有利于减少人民调解 据了解,人民调解的内容包括婚姻、继承、赡养、抚养、家庭、房屋宅基地、债务、生产经营、邻里、赔偿等民间纠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