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香港调查收官:刘金宝柯文雅需对新农凯贷款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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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07:33 21世纪经济报道 | |
发布调查结果 “问题最重要的一点,还是人的问题。”9月5日下午4点,中银香港专责委员会公布调查结果,委员会召集人梁定邦如是结论。 在各界瞩目的新农凯贷款中,梁定邦指的人就是刘金宝和柯文雅,“受批评的两人是 同样与此次调查相关,今年6月初,中国银行总行证实,中银香港前总裁刘金宝已被正式立案调查。 6月9日,中银香港发布公告称,“2002年6月,中银香港向新农凯提供一项额度为21.07亿港元、为期一年(可续期半年)的过渡性贷款,作为新农凯收购上海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地产)股权的资金。新农凯最终实际提取的贷款金额为17.7亿港元。” 次日,中银香港成立了董事会专责委员会。委员会旨在全面审查银行贷款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内控机制等事宜。成员包括董事会高级顾问梁定邦、独立非执行董事单伟健及冯国经。其后更邀请英国银行业操守标准理事会非执行主席、前英国金融管理局管理董事Richard Farrant作为专责委员会的特别顾问。1999~2000年,Richard Farrant曾受香港财政司司长委任,负责调查百富勤清盘。 9月5日的发布会在中银香港大厦11楼会议举行。专责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与梁定邦一起坐在主席台上。在观众席第一排,坐着中国银行总行行长肖钢、中银香港总裁和广北及其他高管层。肖钢9月3日就已抵港。1小时后的5点钟,肖还要主持中银香港中期业绩发布会。 专责委员会调查报告还提出了一些管理上的建议,但总体上“对该银行授信审批、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程序的持续有效表示满意”。梁定邦说,“中银香港的机制总体符合金管局的指引。(当然,)没有一个机制是完美的,所以应不断地检讨改善。” 响应专责委员会的事实认定和建议,中银香港董事会9月5日一早开会作出了6个决定,具体内容不祥。 刘金宝和柯文雅的错误判断 专责委员会认为,由于刘金宝和柯文雅的判断错误,虽然新农凯的贷款风险一开始已被指出,但最终未得到充分处理。 但专责委员会同时表示,没有发现刘、柯二人谋求私利的动机。调查报告称,“未发现有理由相信有关职员有任何在他们看来符合该银行最大利益以外的动机。” 报告称,新农凯贷款申请显然非常重要,因为17.7亿元的金额几乎是银行资本金的4%,虽然金额未大到需要董事会批准,但已经超过了柯文雅的权限,需要提交信贷委员会审批,并最后需要经当时的总裁刘金宝批准。专责委员会认为,信贷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均需对此笔贷款负责,但是就这笔贷款而言,最主要的责任人是总裁刘金宝、柯文雅和首席风险官毛先生(音译)。 专责委员会还注意到,新农凯走的是正常贷款程序,而且确实归还了相当一部分。不过,虽然没有证据表明上述三人有谋私利的取向,但良好的判断仍然是谨慎的银行行为所需要的。 2002年3月18日,在新农凯向中银香港提出贷款申请的第一次会议上,柯文雅是主席。在3月22日和27日两次关键的信贷委员会上(会上原则上批准了贷款),柯也是主席。 尽管在以后的几次会议上,风险管理部门持续地提出保留意见,但柯文雅不断地为这笔贷款作强劲辩护,使风险管理部门的要求未得到满足。 当然,作为业务部门的主管,柯从利润出发,自然会为贷款辩护,但他应该平衡收益与风险。专责委员会发现,柯未能对新农凯的背景作充分调查;柯还同意了几个来自新农凯方面的要求,如减少抵押和担保。 首席风险官毛先生也参加了3月22日的信贷委员会会议。毛指出,在风险管理部门提出保留意见后,贷款的审批应当重新讨论。毛的观点有会议纪要为证。 专责委员会认为,刘金宝尽管知道风险管理部所表达的严重保留意见没有得到满足,但仍未对贷款发放进行干预。刘也没有意识到,柯文雅作为事实上的信贷委员会主席,会在信贷委员会处理柯先生推介贷款建议时妨碍信贷委员会的工作成效。 调查报告认为,在上述三人中,刘金宝和柯文雅需对贷款负责,而毛先生则无需负责。另外,一旦贷款核准后,剩下的事情由管理层运作,而专责委员会也没有发现管理层的不当行为。 谈及调查过程时,梁定邦说,目前刘金宝正由国家其他部门进行调查,没有能够与其联络并听取他对调查的意见;不过柯文雅积极配合了专责委员会的调查。 此前的8月18日,专责委员会决定副总裁柯文雅暂时离职。而专责委员会让柯文雅申请退休的建议,也得到中银香港董事会的接纳。同一期间,柯文雅的一位下属,企业银行和金融机构部工商处处长郭泽华也暂时离职。 未公开的两份报告 在梁定邦宣读这份调查报告时,有关中银香港的另外两份调查报告已告完成。专责委员会在对中银香港的内部制度提出建议时,也参考了另外两份调查报告。 这两份报告是应金管局要求委托两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和摩斯伦——做的。毕马威负责的是信贷审批程序及控制、信贷风险管理及内控机制、董事会的高层控制、资产质量。 毕马威还审核某些类别的贷款的资产质量,包括有关贷款分类和拨备的政策、程序、制度与控制,以及对于两类贷款的审核,其中之一是以集团为基础超过2亿港元并具有某些特征的贷款,例如对内地物业开发或物业投资的贷款、为收购上市公司提供融资的贷款,或曾经被中银香港风险管理部上诉、拒绝或否决的贷款;另一种是由中银香港一位前信贷人员批准的贷款(新农凯贷款及与其关联人士有关的贷款除外)。 为此,毕马威专门从香港以外派了一名高级银行业务合伙人,负责此次审核。 而摩斯伦会计师事务所的任务是:审核并报告新农凯贷款、中银香港相对新农凯关连人士的风险以及中银香港在这些贷款方面遵守其有关信贷审批、风险管理及其他相关内控指引、政策及程序的情况。 毕马威和摩斯伦的报告完成后都提交给了金管局,没有对外公布。 梁定邦说,两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调查非常详细,其中涉及很多商业机密,因而不便公布。 另外,中银香港还对中期业绩进行特别审计。本来按照规定,中期业绩无需审计,但中银香港还是在6月17日公告称,由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一次审计(中期审计),审计要求等同全年审计。罗兵咸永道是中银香港的审计师。 专责委员会的建议 专责委员会的建议,不少正是毕马威和摩斯伦提出的,而且基本得到中银香港董事会的接纳。 对于公司管理,最重要的改进建议是,委任一名营运总监和一名风险总监,并与业务发生部门平级。 毕马威的设计是,营运总监的职责是帮助总裁协调业已发生的许多变化,并提供一个符合更佳国际做法的操作平台。 这一建议已得到接纳。中银香港的董事会声明还称,“董事会已决定这些职位(营运总监和风险总监)应由来自本银行内外(包括更大的中国银行集团范围)的合适的世界级候选人担任。董事会已要求总裁代表董事会主持一个富有竞争性的遴选程序,直至董事会批准所选出的人选。在批准设立营运总监和风险总监这两个职位的同时,董事会希望澄清这并不暗示对本银行内履行类似职责的员工的任何批评或任何方式的负面影响”。 梁定邦还在会上建议,风险总监的级别提升至副总裁一级。 而在公司治理方面,中银香港董事会也接纳了如下建议:希望增加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人数,并认同专责委员会关于目前所需何种经验的观点。董事会已确定了一位候选人,一旦获得监管机关认可,将接替已于七月辞职的贾培源先生,并已订定数位潜在候选人的名单。 1996年退休前,贾培源一直出任花旗集团及花旗银行的副主席及董事,现仍是美国国际集团(AIG)董事。他于2002年6月17日起获委任为中银香港董事,日前以私人理由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梁定邦说,现在美国的潮流是,多增加非执行董事,而欧洲的潮流是增加董事,都值得研究。 此外,为方便董事会及其下属的其他委员会能够更关注战略以及对业务的监督,并改善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中银香港董事会已责成总裁研究设立一个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9月5日下午5点,调查结果发布后一个小时,中行行长肖钢将主持中期业绩发布会,这是否标志着,中银香港已度过前三个月的“风暴”? 本报记者何华峰 香港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