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不满意税官工作 纳税人可亮“红黄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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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08:34 新华网 | |
从今天开始,北京市西城区的纳税人在办理各项涉税事宜的过程中,只要对税务人员提供的纳税服务感到任何不满,都可以使用“裁判权”———对税务人员亮出“红黄牌”。这是税务机关在纳税服务工作中首次推出警示牌制度。 西城地税局已开始为部分企业发放了一红一黄两张“纳税服务工作质量警告牌”。纳税人对税务人员提供的纳税服务感到任何不满,即可使用手中的卡片提出警告,根据自己不 收到警示牌,该局监察部门经核实存在纳税服务问题的,将按照《西城区地税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