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养老院只需区民政局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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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10:13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杨春梅 实习生 张妮通讯员张艳)从昨日武汉市福利机构协会成立大会上获悉,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今后筹办社会养老机构,只需向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获准即可。 据相关规定,各区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条件进行审查,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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