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刺杀公务员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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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10:24 南方都市报 | |
大学生刺杀公务员判死刑 法院判令其赔偿被害人损失68000余元 据新华社杭州9月5日电 记者5日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嘉兴一大学生周一超因怀疑招录工作的公正性而刺杀公务员一案4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 据法院查明,2003年1月,周一超参加了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公务员招录考试,并在顺利通过笔试、面试后,于4月1日参加了体检。4月3日,周一超因没有收到体检合格通知书,遂对录用工作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并迁怒于负责招录工作的经办人干根华,起意进行报复。周一超经询问干根华并查看化验单后,得知自己是因“小三阳”而体检不合格。周即到厕所内将公文包中的水果刀拿出,持刀返回干根华办公室,刺杀抵抗的干根华及其同事张文伟。事发后,张文伟、干根华立即被送往医院抢救,张文伟被送到医院时已死亡,干根华经抢救后脱险。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一超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且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辩护人提出的周一超具有认罪态度较好和悔罪表现,犯罪前一贯表现良好等虽属事实,但尚不足以对被告人从轻判处。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