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9月5日,省政府纠风办对11起教育乱收费案件查处情况发出通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认识到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切实取信于民。今年年初以来,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纪案件。据统计,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教育等部门,陆续查办了681起教育乱收费违纪案件,纠正违规收费1692万元,党纪政纪处分83人。通报的这11起案件,都严重违反了国家和我省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政策规定
,它们是:长葛市第一初级中学连续三年擅自开设实验班乱收费案件,其中违规收取学生“培养费”、“捐资助学费”达237万余元;鄢陵县马坊乡第三中学借防控非典之名乱收费、违规收取建校费案件;杞县柿园乡一中擅立项目乱收费案件;开封县罗王乡王村小学超标准收费案件,涉案金额19816元;开封市顺河区理事厅街小学擅立项目乱收费案件;汝南县常兴乡初中超标准收费、体罚学生案件,超标准收费86218元;柘城县张桥乡第二初中强行要求学生征订教辅读物、擅立项目乱收费案件;沈丘县槐店镇回民小学乱办班、乱收费案件,涉案金额102万余元;淮阳县临蔡镇二中乱收费案件;滑县牛屯镇邱寺初中乱收费案件,涉案金额35880元;鹤壁市第一中学擅立收费项目、违规收费案件。根据违纪事实和有关规定,各有关市、县纪委已对上述11起教育乱收费案件负有领导和直接责任的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并责令将违规收费限期退还学生。省政府纠风办在通报中再次强调,对于管理不严、治理不力、敷衍塞责、失职失察,以致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教育乱收费违纪案件的地方,要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不仅要给予涉案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而且要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主管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②13
(本报记者 宋华茹 本报通讯员 宋伟东 王丽霞)河南日报2003-09-06 00:00:00责任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