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时评:男人远离“家暴”也需法律救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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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15:1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梁剑芳 人们一提家庭暴力,就想到丈夫打妻子,或者说是男性对女性的暴力。但最近一则新闻却出乎人们的这种意料和想象。中国科学院的博士后王江,在被正在读博士的妻子再次殴打后,向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提交了离婚起诉书。此前的5月15日,王曾被妻子用电蚊拍殴打和持菜刀追砍,到公安局报警并拍摄了裸着上身的照片以证明遭遇了家庭暴力(《羊城晚报 由于女性所处的弱势地位,我们给予更多的关注是必要的,但也应该注意到许多男性同样饱受其苦。虽然男性在整体上处于强势地位,却并不意味着其中的每个个体都处于强者地位,“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挨打不再是女人的“专利”———前段时间报道的广州一位男性被妻子和女儿活活殴打致死的事件就是一个例子。此外,相对于女性遭受的殴打等热(硬)暴力行为,男性遭受更多的是冷(软)暴力。譬如因妻子不断的唠叨、与他人比较给丈夫造成的精神压力并由此产生的精神折磨,动辄以拒绝过性生活的方式对丈夫进行性惩罚等等,此类缺少硝烟的“暴力”更容易被人们忽视。 关注家庭暴力,体现了社会的文明和进步。由于历史和文化的原因,人们在制定法律时常常更多地考虑女性的遭遇,而有意无意忽视男性的权利。然而,事情往往都是双向的,无论是家庭暴力、性骚扰,还是强奸———前段时间昆明一位男子到法院状告被丈母娘强奸却不被受理,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愿,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但愿我们在为女性提供保护的同时,也给需要帮助的男性一点温暖。(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