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云南省长李嘉廷之子被判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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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7日00:45 石狮日报 | |||
现年30岁的李勃伙同其父李嘉廷,利用李担任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副省长、省长期间的职务便利,接受香港焕德有限公司董事长杨荣(另案处理)请托,为其出口香烟及与云南省石油公司合作等方面提供帮助,由李勃出面,3次非法收受杨荣给予的港币560万元。另外,还接受云南俊发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李俊(另案处理)请托,为其谋利,由李勃出面收取财物。李嘉廷先后在开发昆明螺蛳湾市场改造项目和世博园林住宅小区项目上,为李俊提供帮助,伙同李勃非法收受李俊给予的人民币950万元。综上,李嘉廷父子共收受贿赂达(折合人民币)1550.208万元。(北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