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盗贼入室行窃偷来物品要挟失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7日03:14 京华时报 | |
作者: 邓婷来源: 本报讯(记者邓婷)22岁的王建光入室盗窃,并以盗窃所得物品要挟女失主,要求与她发生关系而犯下盗窃罪、敲诈勒索罪。近日,王建光被丰台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今年4月28日20时许,王建光到丰台区某村一户人家,钻窗入室,窃得挎包一个,内有银质饰品、各种证件及钱财和大量票据。盗窃后,他突发奇想,以盗窃来的物品为要挟,向该女士提出发生两性关系,并向她敲诈人民币1万元,最终未遂并被查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