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云南省长李嘉廷系列腐败案一审宣判 李嘉廷情妇儿子双双领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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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7日06:41 三秦都市报 | |
5日下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李嘉廷系列腐败案件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首批6起“涉李”案进行了集中宣判,其中,刑罚最重的是李嘉廷之子李勃,被判了15年有期徒刑,李的情妇则被判4年有期徒刑。 “省长公子”一脸沮丧 5日14时整,由昆明中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马豫昆副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的本案合议庭3名成员之一在审判席上就座。马副院长庄严宣判:“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指控的李勃受贿案现在继续开庭审理,带被告!”一声令下,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之子李勃便在法警的押解下,出现在了法庭之上。 “李公子”看起来一脸沮丧,身上穿着一件看守所特制的黄色马甲,在宣读判决书的近半个小时过程中,他始终纹丝未动,让人无法想像内心深处从高干子弟到阶下囚,究竟经历了一种怎样的情感变迁。甚至,当马副院长宣布完以受贿罪判决其15年有期徒刑的这一结果时,李勃仍然没有任何反应,当法警欲抓过他的手戴上手铐押出法庭时,他才回过神来,一脸沮丧并低下了头。 “省长情妇”特意打扮 因作了“省长情妇”而“名声远扬”的徐福英是第三起首批“涉李”案件的被告,在接受宣判时,她显得比较“随便”:一会儿把身体的重心换到左脚,一会儿又换到了右脚,头部也在不时地微微扭动着。她41岁的她身体已经有点发福,似乎是为了5日的宣判而特意打扮了一番:脸上白净中泛着一点红意,看守所的黄色马甲穿在里面,外面罩着一身白色的休闲服,从后面看去,白色衣服下面露出一圈黄色的边。值得注意的是,昆明中院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在所有正式法律文书中,首次明确写入了“徐福英系李嘉廷情人”这一提法。 身为曾经的“县太爷”,原宜良县县长柴春智出庭时穿着一件过大的便装,一只裤脚皱在旅游鞋里,另一只则一直垂到了地面。法院判决被告人柴春智犯受贿罪,处以有期徒刑10年;犯贪污罪,处以有期徒刑1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赃款继续追缴。 而最后“登场”的黄俊虎原本也是一位风光无限的人物,但在中轻依兰集团总裁这个宝座上他却把持不住,犯下贪污和受贿两宗罪而葬送掉了自己的前程。在庭上,头发花白的他一身黑装,右肩低于左肩,身体明显倾斜地站着。这种精神状态似乎已经昭示出了他的人生末路。法院判决,被告人黄俊虎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 据《生活新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