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审议测绘条例草案 普通地图将禁止刊登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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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7日06:47 北京青年报 | |
谭卫平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审议《北京市测绘条例(草案)》 本报讯 (记者谭卫平)普通地图上不得刊登广告,今后将有法可依。日前,《北京市测绘条例(草案)》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进行了审议。该条例草案规定: 据市规划委员会主任陈刚介绍,《北京市测绘条例(草案)》中专门增设了“地图管理”一章,规定了编制地图的基本要求、样图的审核审验制度。对于目前地图编制、出版等存在的错画国界线、漏画领土领海、随意在地图上刊登广告等问题做出新规和限制性规定。 该条例草案规定,保密地图和内部地图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出版、发行、销售或者展示。编制、印刷、出版、发行、展示、登载地图发生错绘、漏绘、泄密、危害国家主权或者安全,损害国家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全部地图产品及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北京市测绘条例(草案)》还根据近年来部分建设单位不按规定测量或者测量完后不汇交资料,废弃的地下管线没有及时注销,导致施工中挖断、铲断、钻断地下管线的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提出“对新敷设和废弃管线都要进行建档立户”的相关规定。 记者了解到,城市地下管线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目前,本市城市地下管线测绘管理存在很多问题,现有管线资料不全,不能真实反映管线现状,难以区分在用和废弃的管线。这都给城市建设和管理带来了不便。为解决社会需求与信息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必须给城市地下管线建档立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