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为乐犯了病受益人被判赔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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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7日09:58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天津市民老张在帮邻居王女士修水管时突犯心脏病,一下子医疗费花去好几万。在这种帮人者和被帮者都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老张的这笔医疗费应该由谁承担呢?近日,纠纷闹到了天津市南开区法院,法院认为案件应该适用公平原则,受益者也要承担部分医疗费。 此事发生在去年11月25日,老张觉得自己的这笔钱花得有些冤枉,遂要求王女士承担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双方在此事中都没有过错,但王女士作为受益人,对老张发生的经济损失依法应给予适当的赔偿。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王女士赔偿老张 9800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