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将拨付3600万元低保金 解决城市居民困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7日10:26 新华网 | |
海南省财政厅决定拨付3600万元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解决该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困难问题。 据介绍,此次分配的3600万元补助资金中,含中央财政预拨的资金2800万元,以及省级财政拨付的800万元。 根据海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定,该省各市县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的市、县、自治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省财政厅要求,各市县财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共同配合,严格规范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申请、审核、审批和发放程序,切实落实属地原则,实事求是地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群体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完)(记者/程娇陈学孟王中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