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毒鼠强最高可处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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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7日10:40 南方都市报 | |
买卖毒鼠强最高可处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办理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的解释 本报讯据《检察日报》报道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规定,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行为负有查处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解释施行以前,确因生产、生活需要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饵料自用,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可以依照刑法第13条的规定,不作为犯罪处理。 解释施行以后,确因生产、生活需要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饵料自用,构成犯罪,但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经教育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解释》具体量刑规定 处3年———10年徒刑情形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液、制剂50克以上,或者饵料2千克以上的; 二、在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的。 处10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死刑情形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液、制剂500克以上,或者饵料20千克以上的; 二、在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过程中致3人以上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液、制剂50克以上不满500克,或者饵料2千克以上不满20千克,并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解释》规定的禁用剧毒化学品 序号 通用名称 化学名 别名 1毒鼠强 26二硫1357四氮三环四亚甲基二砜四胺 331137癸烷2266四氧化物 2氟乙酸胺氟乙酰胺 敌蚜胺 3氟乙酸钠氟乙酸钠 一氟乙酸钠 4毒鼠硅 1对氯苯基289三氧5氮1 氯硅宁、硅灭鼠 硅双环333十二烷 5甘氟13二氟内醇2和1氯3氟丙 伏鼠酸、鼠甘伏 醇2混合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