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写:“对不起,禁区不能参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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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7日10:56 解放军报 | |
杨绍米 本报记者 姜兴华 8月13日,云南省军区某团邀请驻地几家共建单位的领导和干部职工共40多人来该团过“国防日”。在体验了队列训练、参观了连队的内务后,一些干部职工提出,想看看部队的作战室、车炮库、弹药库等“军事禁区”,并希望能进行轻武器的射击体验,有的还准备好了照相机,打算在体验这些项目时摄影留念。 这可让该团领导犯了难。这些单位与团队开展共建活动多年,有的单位还给团队解决了不少实际困难,拒绝他们的要求的确有点难为情。但是,如果答应他们的要求,让他们参观军事禁区,进行实弹射击,又明显违反军事设施保护、保密工作、枪支弹药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 思索片刻,团领导回答说:“对不起,你们的想法可以理解,但作战室等场所属于保密场所,按规定不能让外人参观,实弹射击部队也有严格的规定……” 见部队领导不“松口”,共建单位的有些干部职工显得不大高兴,有的还窃窃私语说:“真是的,我们又不是特务。还共建单位呢,对我们都不信任……” 闻听这些议论后,有的干部怕因此得罪了共建单位的人,有点动摇,建议团领导还是满足客人的要求算了。见此,该团主官召集“一班人”开了个简短的“碰头会”,最后形成一致意见:“不能用感情代替法规制度,违反法规制度的事不能干!” 随后,团领导向客人们讲明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耐心地给大家作了解释。在得到这些干部职工的理解后,团里组织部分官兵和客人们开展了篮球赛、拔河赛以及国防知识竞赛等活动。结果,客人们不仅情绪很高,还觉得增长了不少知识。(解放军报2003年09月07日第3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