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面启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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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7日15:15 新华网 | |
十个市和二十多个县出台实施细则 自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出台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全省11个设区市中已有10个市,以及诸暨、浦江等20多个县(市、区)就被征地农民的保障对象、保障资金管理和就业以及相关工作出台了实施细则。这标志着我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全面启动。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省农村大量土地被征用。被征地农民有的生活没保障,有的就业很困难。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提出越是加快城市化进程,就越要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今年5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等5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为这一特殊群体构筑基本生活保障体系。 全省各地积极贯彻《意见》,并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被征用情况,制定实施细则。这些细则分为三大类:一是实行基本生活保障型。此种类型缴费水平与保障待遇挂钩,与当地经济发展和承受能力相适应,一般高于当地城镇低保;能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衔接,就业后即可进入基本养老保险。湖州市分别实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生活补助制度,即今年以后被征地的农民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制,1992年8月26日至2002年12月31日之间的享受生活补助制度。二是基本养老保险型。嘉兴市秀城区、秀洲区在实行这类养老保险时,按上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17%,高年龄段人员一次性缴费15年,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城镇职工最低养老金标准享受。三是双低保障型。实行这一办法的主要有杭州市(不含萧山)、台州市和龙游县。如杭州市实行一次性缴费15年,人均缴费4.6万元,月享受410元。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为切实维护他们的根本利益提供了保证,受到了被征地农民的欢迎。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王坦村因土地被征用而产生的矛盾一直没有彻底解决,农民上访、信访不断。自建立被征土地农民养老保险以及基本生活、就业等方面的保障制度后,村民们高兴地说,有了这些制度,我们就放心了。(文/洪加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