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省直机关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积极探索建立党员队伍纯洁机制,坚持标准,把握政策,严格程序,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在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1.8万党员中,共处置党员71名,其中,不合格党员16名,违纪违法开除党籍7名,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查处中的党员13名。
省直机关坚持和落实“关键在领导、基础在支部、落实靠党员”的工作格局,发挥领导 干部在党员评议和处置工作中的带动力,以党支部为单元,引导广大党员本着对党负责、对同志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地参与党员评议和处置工作。在工作方针中,他们坚持标准、立足教育、严肃处置、加强管理,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为根本标准,参照各部门、各单位讨论制定的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衡量党员的实际表现进行认定和处置;把对党员的教育贯穿于处置工作全过程,做好耐心细致的教育转化工作,使存在问题的党员思想上受到触动,行动上自觉跟上党的队伍;严格掌握政策界限,严格履行程序,区别不同情况,对不合格党员和要求退党、自行脱党的党员作出恰当处置;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教育管理制度,严格组织生活,强化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监督。在工作程序上,他们严格实行“六步走”:摸底排查,调查核实;党员提出先进性承诺申请;明确政策,开展评议;召开支部大会,形成决议;搞好审批,履行手续;帮助教育,加强管理。
(实习生刘艳梅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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