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二号富豪”杨斌被判1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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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05:05 石狮日报 | |
据新华社沈阳9月7日电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7日下午对福布斯发布的“中国富豪排行榜”二号人物杨斌及相关单位犯合同诈骗、伪造金融票证、虚报注册资本、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罪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3年7月1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斌犯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合同诈骗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伪造金融票证罪,被 一审宣判后,杨斌及相关单位不服,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9月6日至7日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杨斌及相关单位委托的辩护人出庭辩护,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应上诉人杨斌及相关单位的请求,部分证人出庭作证。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后,上诉人杨斌作了最后陈述。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及单位上诉提出的辩解与本案事实不符,提出的理由于法无据。二审法院确认,一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当庭作出上述裁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