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局长卖官小局长也卖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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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06:28 深圳商报 | |
大局长卖官小局长也卖官 海南省工商局原局长及8个市县的工商局长被起诉 【据新华社海口9月7日电】(记者金敏谢式邱王英诚)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海南省工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马招德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参与审理此案的一位法官向记者介绍说,马招德等人违法犯罪的最大特点是,“家长制”下的“一言堂”,民主集中制变成了“一把手”个人说了算。叶东雄在万宁市工商局拉起了“叶家军”、吴岩把屯昌县工商局办成了“吴氏公司”。 安排亲属吃“皇粮”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叶东雄任万宁市工商局局长不到3年,就接收安排了近200人,他的亲属达20多人,当地群众称其为“叶家军”。叶东雄的亲兄弟、堂兄弟、儿媳妇、女婿等人,在其任职不到2年的时间内,就通过各种造假手段安插进了工商系统。 叶东雄的儿子叶强1998年7月从海南省财税学校自费中专毕业。叶东雄却欺上瞒下,将叶强以国家干部身份安排进东山工商所。2001年6月,叶东雄又将叶强提拔为兴隆工商所副所长。叶东雄的亲家母、亲家公都50多岁了,调进工商局不到2年就办理了退休手续;叶东雄的亲属叶关清、叶关忠还分别被提拔为两个工商所所长;叶东雄的表侄女、表侄儿林某和林某某,一个14岁,一个15岁,还在读中学时就伪造档案,调进工商部门吃上了“皇粮”。 收钱办事有“口碑” 马招德收了钱就会办事,这在海南省工商系统内颇有些“口碑”。在收受了吴岩20.3万元人民币后,马招德于2002年3月21日主持省工商局党组会议,将吴任命为海口市工商局振东分局副局长;在收受了叶东雄15.5万元人民币后,马招德于2002年6月11日主持省工商局党组会议,决定将叶调任海口市保税区工商局负责人。 法庭调查认定,马招德在担任省工商局局长期间共收受8名工商系统干部26笔贿赂,共计人民币47.9万元,美元1万元、港币1万元。 上有行者,下必好之。吴岩常说,“我为上级抓兔子(钱财),你们得为我赶兔子。要当所长,也就是五六千块钱嘛,我一句话就行了。”屯昌县14个乡镇工商所,吴任命了60多个正副所长;批准招聘了300多名临时工,据知情人揭露,这些临时工也是有价码的,从1万元到3000元不等。 “一手遮天”的叶东雄胆气更壮叶东雄搞出了一个近千人的规模庞大的县级市工商局,还嫌乡镇工商所正、副所长“官位”太少,又开全国先河,在乡镇工商所设立了正、副指导员职位。检察机关查明,叶在人员的提拔使用过程中,先后收受31人送的人民币21.79万元。 贪财贪色还贪荣誉 贪官不仅贪财贪色,还贪荣誉,善于打扮自己。马招德头上有一顶“全国归侨先进工作者”的桂冠;“海南省十佳公仆”之一的吴岩,对评“先进”“劳模”十分上劲,一些主持评选单位是清水衙门,他想方设法地搞赞助,即使职工工资发不出,他也能挤出钱去“感情投资”,1997年4月,吴获得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998年10月,人事部授予吴“人民满意公务员”称号,2000年,吴又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作者:记者金敏谢式邱王英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