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裁决“资本家”不能作公司招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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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06:31 深圳商报 | |
【据中新社上海9月6日电】陆先生以“资本家”三字作公司招牌,结果被工商局驳回申请,陆先生不服,诉至法院。记者获悉,上海徐汇法院近日驳回了陆先生的这一诉请。 今年4月14日,陆先生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企业名称预登记申请,要求将“上海资本家竞争力顾问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名称。工商局审查后,当天驳回了陆先生的申请。 工商部门认为,“资本家”作为一个有特定政治含义的词语运用于企业字号,与中国的政治制度、精神文明建设极不协调,有损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并且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