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首例离婚精神损失案终结 女方获赔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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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07:01 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仁儒通讯员董斌报道:随州市首例因离婚而被判赔偿高额精神损失费的案件,近日在曾都区法院审理终结。 1988年3月,周某与乔某结为夫妇,并生育一女。自2000年初周某结识第三者后,夫妻关系开始恶化,双方多次发生矛盾,并提起离婚诉讼,但未获法院批准。2001年6月的一天,乔某到周某单位领取生活费,中午在餐厅吃饭时双方发生争吵,周某抓起桌上小碗砸向乔 今年4月,周某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原告周某有外遇,多次对被告乔某实施家庭暴力,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给被告带来精神伤害,主要过错在原告。故判决双方离婚,原告赔偿被告精神损失费3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