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任教师须持证上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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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07:38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教师节来临前夕,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从明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各级各类学校的专任教师都必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方能上岗。 根据此次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意见,教师职业将不再是“铁饭碗”,从2004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各级各类学校的专任教师都将全面实行“准入”制度:必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方 意见还提出了打造高学历的教师队伍的要求。到2010年,全省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分别达八成,高中阶段教师全部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达到一半,高职高专具有硕士学位的达三分之一左右,本科院校专任教师中有博士学位的达15%以上。全省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具有高级职务(小学中学高级)的比例,分别要达到2%、6.5%、22%左右。为了积极探索师资共享、专兼结合、项目合作等灵活多样的用人模式,意见还提出,对于有条件的高校,兼职教师比例可达总数的25%以上。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达到这些目的,从2003年起,我省就原则上停止了招收培养专科层次初中教师的新生,中小学信息技术、英语、艺术类和综合类课程教师将成为目前重点培养对象。 胡力丰 朱芳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