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文明的主人--关于破陋习、树新风的思考之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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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09:01 河北日报 | |
做一名文明市民应当遵循什么样的行为规范?对于这个过去通常会被规定好“标准答案”的问题,省会市民如今可以“自主作答”了。 7月1日至31日,省会文明委公开邀请全体市民为修改“95版”《石家庄市市民行为规范》献计献策,短短几天里便收到了上千份意见:市民赵杏梅说,规范与其告诉市民不要怎样做,不如告诉他们应该怎样做;鹿泉的薛贵海认为,“几不几要”的形式已不新颖,规范 省会文明办主任薛建廷手捧沉甸甸的民意,万分感慨:“人民群众是城市的主人,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更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动力之源,有了人民群众积极广泛的参与,破陋习、树新风才有坚实的基础和现实的意义,而不仅仅是一句口号。” 自家文明自家作主 “一个人只有获得主体地位和主体资格,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宰,才能具备履行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的自觉意识,才能使文明成为自己的内在素质。”省精神文明建设研究所副研究员刘书越如是说。 文明是一个社会绝大多数人的自觉行为,文明习惯养成的过程,其实就是“文明”对“不文明”的充满人性化的引导和同化。因此准确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积极引导,分类施教,便成为调动群众自主参与创建活动的重要环节。 冀州市李后院村的干部们曾响应政府号召,推广新式厕所,但几经动员无人响应,于是他们选派村民代表到外地参观,回来后,带头建起10座示范厕所。结果没等示范厕所全部完工,全村就呼啦啦地兴起了改厕风。没有补贴,没有优惠政策,村里只派技术人员指导,全村110户,一下子就有90多户盖起了新式厕所。 作为最先拆掉自家“连茅圈”的村民之一,李长盈的一番话颇令人回味:“因为俺明白这样一个理儿,这事搞好了,受益的是自己,搞砸了,倒霉的也是自己。” “用示范说话”只是提高创建活动贴近性的一个“小技巧”,在破陋习、树新风活动中,很多地方都特别注意寻找自己的“文明切入点”,并作出了许多新的尝试:城市聘请市民担当“卫生监督员”,组成“破陋习小分队”,走入大街小巷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劝阻;乡村特别注意发挥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的作用,营造崇尚文明的良好氛围;单位里通过“公民道德新风录”记录美德;社区中实行家庭记分卡制弘扬新风…… 从政府喊,百姓看到干部百姓一起干 过去有些创建活动常常单方面强调对群众的培养,而没有把政府部门、机关干部的作风建设包含进去,结果是政府喊,群众看,创建活动冷了场。 为杜绝这种现象,使创建活动深入民心,迁西县特别将文明生态村镇建设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县长挂帅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县领导联村,部门包村责任制。据不完全统计,该县县领导已入村180多人次,为联系村筹措水泥2200多吨,资金190多万元。县委包村工作队员自带炊具、粮食,吃住在村,他们参加义务劳动,为村庄美化捐款捐物,为贫困村安装自来水、办起养殖小区…… 干部们的实际行动很快赢得了群众的赞誉和支持,群众开始跟干部抢着干、比着干。现在全县有410个村搞起了净化、绿化,近一半村由村民自发制定了卫生制度,设立了卫生保洁员。 省精神文明建设研究所所长王彦坤对此评价说,从政府喊,群众看到干部群众一起干,其间的变化很有启示。在精神文明创建中,政府部门不能只以为自己是管理者,而忘记了自己榜样作用的示范功能。本报记者 翟楠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