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斌案终审维持原判有期18年罚金23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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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09:06 黑龙江日报 | |
杨斌案终审维持原判有期18年罚金230万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7日下午对杨斌及相关单位犯合同诈骗、伪造金融票证、虚报注册资本、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罪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3年7月1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斌犯虚报注册资 一审宣判后,杨斌及相关单位不服,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9月6日至7日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 (新华社沈阳9月7日电) (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