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国资委联合发通知不许大股东掏“腰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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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09:10 每日新报 | |
据《证券时报》报道针对近年来在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风险过度扩张的问题,中国证监会与国资委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应严格限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等。 《通知》明确,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上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或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禁止上市公司有偿或无偿地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禁止上市公司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禁止上市公司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禁止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禁止上市公司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等。 《通知》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对外担保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不得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直接和间接提供债务担保。 (全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