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疫情专报及每日“零”报告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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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09:13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张毅伟昨日,省卫生厅下发《关于加强灾区疫情监测及救灾防病工作报告的通知》,即日起至9月30日,受灾市县实行疫情专报及每日“零”报告制度。 《通知》要求,为做好当前救灾防病工作,各受灾地区一定要做好灾区疫情监测和救灾防病的报告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灾区疫情专报及每日“零”报告制度。报告范围及时限:对各类传染病和其他与当地灾害有关的疾病,实行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灾区将 发生突发性不明原因疾病、疫情暴发及各类中毒食物中毒、农药中毒、化学中毒、鼠药中毒,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报告后6小时内报省卫生厅,同时迅速组织现场调查处理,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