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雷锋合影”遭质疑 雷锋跟商人合影就是炒作?(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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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09:44 新华网 | |||
雷锋与业务员“合影”遭质疑在平安保险公司的办公大楼、平安大厦二楼201大厅的北面墙壁上挂着一巨幅宣传照,照片上,雷锋与该公司女业务员一起面朝大厅的进门处,向每一个人微笑。但就是这张被平安保险公司精心做出来想让客户感到温暖的宣传照却遭到了质疑,有人提出:“雷锋是大家学习的榜样,把雷锋和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放在一起,这样显得太不严肃了。” 质疑的声音几天前就发出了。昨日,记者再次来到位于复兴门的平安大厦,在二楼平安保险客服中心大厅,记者看到被质疑的巨幅宣传照仍在墙面高悬,灯光打上去,经过特殊处理的两个人物像特别逼真,穿着军装的雷锋正在用抹布擦车,满脸笑意。乍一看,仿似真人。“你们是干吗的,我们这儿不许拍照,特别是这幅画不让拍。”由于是大厅的非营业时间,记者想凑上前细看却被保安拦住了。看见记者对这幅宣传画感兴趣,本来还挺和气的保安立刻以下班后不接待客户的理由把记者推推搡搡推出了大门。 据悉,这张照片在平安保险客户服务中心大厅成立之初就已经挂上去了,至今也有几年历史了,按照平安保险公司的说法:这是他们从好多张雷锋照片中精心挑出的一张。放在客户服务大厅的目的是想让客户“感觉到春天般的温暖”,且照片是公司用于对员工的一种鼓励和鞭策,跟大街上的广告画不一样,应该不会牵涉到肖像权的问题。(记者张晓娟) 正方观点 “活学活用”的创新之举 笔者看到的这张有争议的宣传照片,虽说尚达不到无可挑剔的完美地步,但看到与雷锋“合影”的保险女业务员那张热情真诚的笑脸,笔者完全认为她的形象和正在用抹布擦车的雷锋是种完美和谐的艺术统一,尽管难保每个客户看到宣传照片都能感到“春天般的温暖”,但实事求是地讲,起码大多数的客户会如沐春风的。 时代呼唤的是雷锋精神,而非让雷锋走上神坛。让劳动者(保险业务员当然也是劳动者)与雷锋“合影”的事情,笔者认为就很“严肃”,对雷锋谈不上丝毫的亵渎。保险公司让女业务员同雷锋“合影”,笔者认为完全是公司对员工的一种鼓励和鞭策,这种“活学活用”的宣传形式,同那些“三月里来四月里走,雷锋叔叔没户口”所嘲讽的假学习相比,倒是一种把学习雷锋精神与工作实际紧密联系的创新之举。(李辉)商业化不影响雷锋精神的传播 时代进步了,我们正在建设市场经济,于是有很多商家把雷锋照片用于商业用途。 雷锋照片也是照片,也是摄影作品。即使雷锋照片为商家带来了利益,也并不影响雷锋精神的传播。其实当年发行《雷锋日记》的出版社和书店不是一样在赢利吗,那么雷锋照片怎么就不能为作者、使用者牟利呢。(张二)合理使用雷锋照片并不侵权 人人都应该学习雷锋,公司也应该成为宣传雷锋精神的一个平台,让雷锋精神渗透到每一个地方。这张照片在平安保险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大厅挂了几年了,说明这种宣传很有成效。这是一个单位宣传雷锋精神的一种方式,并不存在侵权问题。 雷锋不单纯是个简单的名字,他已成为一种精神、一种信仰。这种精神是中国五千年传统美德的结晶,是全人类的精神财富。他属于人民,属于国家。因此雷锋照片的知识产权、著作权等也应属于国家,而不是私人。(京宇)反方观点 滥用雷锋照片应受处罚 今年6月辽宁省版权局为雷锋生前战友、摄影家张峻拍摄并珍藏的200余幅雷锋照片办理了版权登记手续。雷锋照片被申请版权,是一种法律维权行动。今后如果出于非盈利性的公益目的,在使用雷锋照片时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但必须支付稿酬;若是出于盈利性的商业目的,则必须先通过作者审核同意。 保险公司把女业务员与雷锋两人的照片合成,进行企业宣传,而且,这张照片在客户服务中心大厅成立时就挂上去了,可见未经张峻同意,纯属侵权行为,应该受到处罚。(孙九玲)学雷锋不宜商业炒作 青松翠柏,一身戎装,手握带散热孔的冲锋枪,头戴长耳棉军帽,昂首挺胸,英姿勃发。这个形象叫雷锋。40年来,他代表着“出门一千里,好事一火车”,代表着“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代表着这个社会最宝贵的资源无私,奉献。 但近年来,雷锋照片被用于各种商业用途的侵权行为不计其数。温州人用99.9纯银把雷锋照片做成邮票,在成都“雷锋”又改头换面变成一家酒吧。更有甚者今年3月南方的一家报刊登了一张雷锋照片,画面是雷锋与抚顺市望花区本溪路小学的学生陈雅娟在一起看画报,拍摄时间在1961年。可这家媒体不知是何原因,将陈雅娟与雷锋的合影说成是一对恋人的合影,并说是该报首次披露报端。这样的行为不但是不严肃的,还是对雷锋精神的一种玷污。 现在保险公司又让“雷锋”使客户“感觉到春天般的温暖”。此举虽有“学雷锋”的形式,但其实质仍是一种商业炒作,以此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真想学雷锋的话,就要把学雷锋落到实处。(冉福)· · · · · · · ·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