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孤儿背16万父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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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11:36 天府早报 | |
据扬子晚报报道 16岁的高杉是北京宏志中学高二的学生,他现在无家可归。两年前家里发生的一场煤气爆炸事故夺去了他父母的性命,他家要为爆炸负间接责任,现在,他面临16万余元的赔偿。依据判决,家里的房子修复后已经被查封,将要被拍卖或变卖来偿还索赔。 煤气爆炸父母双亡 高杉日前向记者回忆起了那场让他今生难忘的灾难。“2001年11月22日清晨6时左右,我被‘砰’的一声巨响惊醒,窗户整扇整扇地摔在地上。我一睁眼,眼前一片火海。爸爸跑过来赶紧把我抱起来,从炸开的墙洞中递给了外面的邻居。”高杉母亲当场毙命,父亲也因伤势过重十几天后死亡。 高家对爆炸负责 事故发生后,经认定,高杉家所在的那栋楼被炸成了危险房屋,必须解危加固,楼里的其他11位住户都需要异地安置。这些住户大部分是门头沟地税局、门头沟财政局和门头沟水泥厂的职工,他们住的都是单位的公房。上述三家单位为房屋维修和安置住户用去了数十万元。 2001年12月,消防部门对这次事故做鉴定表明,火灾是因高家的液化石油气泄漏遇电火花而引起爆燃,高家对事故负有间接责任。直接证据是:在事故现场,发现了高家煤气灶上的软管上有一处破损,也就是煤气的泄漏点。 孤儿被告背债务 2002年9月三家单位同时将高家告上了法庭,而作为父亲遗产的法定继承人,高杉成了被告。2002年12月16日,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高杉赔偿三家单位房屋解危加固费、住户异地安置费、案件受理费共计165752元。一年中,高杉上诉到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但终审判决仍旧是维持原判。这些费用都要在高杉继承遗产范围内给付,而高杉继承的遗产只有其父生前买下的爆炸时的房子。今年8月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裁定,查封冻结拍卖或变卖高杉家在门头沟区德露苑小区的房屋。 律师说法 法院裁定过于简单 中嘉律师事务所的何志鹏律师认为,法院的执行过于简单,该执行申请及裁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的良好生活、受教育条件的原则性规定。对该房产进行查封、拍卖,高杉将无一分钱财产,更谈不上有任何的学习、生活的费用。并且该房产的价值尚不一定够高杉以后将发生的必要的学习、生活费用。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许兰亭主任认为,这个案子有些父债子偿的意味,但是三家单位告高杉符合法律程序,无可非议。法院可以考虑等高杉大学毕业工作以后,具备赔偿能力时再进行赔偿。单纯地把房子进行查封甚至拍卖,并不利于高杉的身心发展,有可能引发一些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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