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恶务尽国泰民安(新华时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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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11:42 天津日报 | |
彻底铲除邪教,才能国泰民安,才能国强民富。1999年7月,中国政府根据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依法取缔了“法轮功”邪教组织。4年多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党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同“法轮功”邪教组织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取得了重大胜利,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实现党的十六大制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正胜邪则治而安”。中国政府关于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决策深得全国各族人民的拥护。广大人民群众越来越认清了“法轮功”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的邪教本质,越来越看清了“法轮功”邪教残害生命、祸国殃民的丑恶面目。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投身于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中,全国上下形成了对“法轮功”邪教组织“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一个“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良好氛围已经在全社会形成。 值得警惕的是,随着李洪志一次次预言的所谓“圆满”不断化为泡影,一些“法轮功”痴迷者受邪教精神控制而深陷泥潭,在“圆满”无望、“升天”无门的情况下,循李洪志和“法轮功”邪教的诱惑,不惜以自杀、自焚、投毒、纵火等极端暴力方式追求“上层次”,对抗社会。今年5月、6月间,发生在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的“法轮功”痴迷者陈福兆系列投毒杀人案就是典型的案例。在邪教的精神控制下,陈福兆灭绝人性地杀害10余个无辜的人,续写了“法轮功”邪教反人类的罪行录。 铲除邪教,除恶务尽。严酷的事实警示:“法轮功”邪教祸国殃民的本质没有改变。从编造练“法轮大法”可以祛病健身为诱饵,到散布“真善忍”妖言惑众、实行精神控制;从唆使练习者放下“执著”为“弘法”闹事,到煽动痴迷者为“圆满”“上层次”而自杀、自焚、杀人,邪教的本质注定了“法轮功”不可能短时间内消失殆尽,甚至有可能变本加厉,贻害社会。 以李洪志为头目的“法轮功”邪教组织,残害生命,侵犯人权,卖国求荣。多行不义必自毙,“法轮功”邪教终将走向毁灭,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规律。但是,对于邪教毁灭前的垂死挣扎,仍要保持高度警惕,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松懈、掉以轻心。对邪教的一丝宽容,就会带来对人民的极大伤害。要继续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惩处“法轮功”邪教违法犯罪分子,教育、挽救痴迷者。这是维护法律、保障人权的需要,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 新华社记者(据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C)2002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