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纪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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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12:02 法制日报 | |
构建民心工程———重庆市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纪实 重庆市地处西部,经济基础薄弱,交通不够发达,全市3100万人口中,各种贫困和残疾人口有500多万,人们的思想观念相对比较闭塞,法律援助初创阶段困难重重。一方面是需要法律援助的对象多,专职法律援助工作者不足;另一方面是地方财政困难,投入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积极进取,知难而上,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法律援助工作取得 2000年5月重庆市政府颁发了《重庆市法律援助办法》,2001年4月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依据。市财政局今年拨给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经费,从原有的125万元增至为170万元,以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今年市财政还决定一次性拿出100余万元资金,作为区县落实法律援助工程的配套奖励补贴。全市大部分区县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中心在编制、人员、经费上都给予了大力支持。目前,全市有70%的区县经费都已纳入财政预算或追加财政预算,编制、人员基本到位,有的区县还新增了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 为了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乡镇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均制定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跟踪卡》和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单独立卷、定期检查、档案管理等制度,保证了办案质量。同时,广泛开展了“比服务形象、比办案质量、比工作效果”的活动,在队伍中倡导奉献精神,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今年1至7月,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948件,有6156人得到法律援助。“12348”专线电话接受免费法律咨询15932个,接待来访9865人次,接听电话咨询数量较去年同期上升46%,接待人民群众来访较去年同期增长73%,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1809.9万元 按照2003年重庆市“法律援助工程”的总体目标,他们确立了具体目标:办理1万件法律援助案件;建设规范化的法律援助机构,将全市44个法律援助中心建设成为便民利民、办公设施齐全、人员经费到位、素质较高、工作规范高效的法律援助机构;保障必要的经费来源,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必要的经费管理制度,保证该经费统一划拨,专款专用;加强培训工作,提高法律援助专职队伍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壮大法律援助专职队伍;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的原则,完善接待、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回访等办公制度,以及案件质量监督、档案管理等内部规章制度。 根据司法部在全国部分省市试行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的要求。该市将于明年初在法律援助专职队伍中推行公职律师的试点工作,将其纳入国家公务员管理,强化政府责任,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郑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