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审理“买官卖官”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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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13:10 扬子晚报 | |
海口电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海南省工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马招德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接替马招德主持工作的省工商局原副局长郑先育、万宁市工商局原局长叶东雄、屯昌县工商局原局长吴岩等人也因受贿行贿相继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正在审理之中。据介绍,这一“买官卖官”系列案涉及全省8个市县的工商局长。 马招德收了钱就会办事,这在海南省工商系统内颇有些“口碑”。在收受了吴岩20.3万元人民币后,马招德于2002年3月21日主持省工商局党组会议,将吴任命为海口市工商局振东分局副局长;在收受了叶东雄15.5万元人民币后,马招德于2002年6月11日主持省工商局党组会议,决定将叶调任海口市保税区工商局负责人。当时,叶东雄违法犯罪问题被揭露,马担心其受贿问题败露,便让妻子从吴岩、叶东雄的贿赂款中各退回了12万元和5万元人民币。马招德收受琼海市工商局原局长林某某人民币5万元和港币1万元后,将其提拔为省工商局经检总队副总队长(副处级);收受白沙县工商局原局长符某某人民币2万元、美元1万元后,将其提拔为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助理调研员(副处级)。 法庭调查认定,马招德在担任省工商局局长期间共收受8名工商系统干部26笔贿赂,共计人民币47.9万元,美元1万元、港币1万元,这8人无一例外地得到提拔或重用。 上有行者,下必好之。吴岩常说,“我为上级抓兔子(钱财),你们得为我赶兔子。要当所长,也就是五六千块钱嘛,我一句话就行了。”屯昌县14个乡镇工商所,吴任命了60多个正副所长;批准招聘了300多名临时工,据知情人揭露,这些临时工也是有价码的,从3千元到1万元不等。“一手遮天”的叶东雄胆气更壮,万宁市仅50万人口,按编制市工商局干部职工应在300人以下,但叶东雄搞出了一个近千人的规模庞大的县级市工商局,还嫌乡镇工商所正、副所长“官位”太少,又开全国先河,在乡镇工商所设立了正、副指导员职位。方圆才三四平方公里的万城镇,人口仅4万多人,叶上任前已有2个工商所,叶上任后又增设2个工商所;市局原已有内设机构“经济检查股”,他又设立“经济检查队”;工商部门不是车辆的主管机关,却设置了“车管所”。“官位”渐多,叶东雄个人收益也颇丰。检察机关查明,叶在人员的提拔使用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31人送的人民币21.79万元。(金敏 谢式邱 王英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