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斌一案终审维持原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15:0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昨日下午对杨斌及相关单位犯合同诈骗、伪造金融票证、虚报注册资本、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罪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7月1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斌犯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合同诈骗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伪造金融票证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罚金人民币230万元。被告单位沈阳欧亚实业有限公司犯非法占 一审宣判后,杨斌及相关单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确认,一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当庭作出上述裁定。(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