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买官卖官”案涉及8局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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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17:20 汉网 | |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海南省工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马招德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接替马招德主持工作的省工商局原副局长郑先育、万宁市工商局原局长叶东雄、屯昌县工商局原局长吴岩等人也因受贿行贿相继被提起公诉,正在审理之中。据介绍,这一“买官卖官”系列案涉及全省8个市县的工商局长。 参与审理此案的一位法官说,马招德等人违法犯罪的最大特点是,“家长制”下的“ 独断专行“家天下”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叶东雄任万宁市工商局局长不到3年,就接收安排了近200人,他的亲属达20多人,当地群众称其为“叶家军”。 叶东雄的亲家母、亲家公都50多岁了,调进工商局不到2年就办理了退休手续;叶东雄的表侄女、表侄儿,一个14岁,一个15岁,还在读中学时就伪造档案,调进工商部门吃上了“皇粮”。 叶东雄的情妇林春凤原是万都大酒店的“迎宾小姐”,叶伪造一系列招工手续,把林安排在了城北工商所。所长梁进雄无奈地说,“林春凤是我们所职工,但我到任两年多,从没见过林来上班,也不认识她,每月工资由叶东雄的司机刘德民代领。” 屯昌县工商局原局长吴岩对局里股所长的人事安排,从不开党组会,而是让当事人头天到他家拜“菩萨”,第二天再宣布。吴的社会朋友中,多半是“道士”。被选作股长的人,吴都要让“道士”算命,看是否与自己相克。吴在其临街的二层楼房墙上装了8面“照妖镜”;家中布置了两个“佛堂”,“佛堂”里当然少不了“功德箱”,吴每月都要领着“亲信”们参拜。 “买官卖官”寻常事 马招德收了钱就会办事,这在海南省工商系统内颇有些“口碑”。在收受了吴岩20.3万元人民币后,马招德于2002年3月主持党组会议,将吴任命为海口市工商局振东分局副局长;在收受了叶东雄15.5万元人民币后,马招德于2002年6月将叶调任海口市保税区工商局负责人。 法庭调查认定,马招德在担任省工商局局长期间共收受8名工商系统干部26笔贿赂,共计人民币47.9万元,美元1万元、港币1万元,这8人无一例外地得到提拔或重用。 吴岩常说,“我为上级抓兔子(钱财),你们得为我赶兔子。要当所长,也就是五六千块钱嘛,我一句话就行了。”屯昌县14个乡镇工商所,吴任命了60多个正副所长;批准招聘了300多名临时工,这些临时工也是有价码的,从1万元到3千元不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