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老是错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1:54 新闻晨报 | |
物业为什么老是错位,把自己当成管理者、业主,甚至是警察? 晨报今日A13版报道,家住顺义路100弄的赵先生深感困惑,他接到要求恢复住宅使用性质的整改通知,而这带有行政性质的通知竟是“绿地世纪城(世纪同乐)物业管理处”发出的,而同样是五金店,就因为是从物业租借地下车库开设的,便没有整改。类似困惑、愤怒,其他一些小区的业主也曾有过,比如保安凭什么像警察一样查验业主身份,物业凭什么 我们理解赵先生的愤怒,因为物业把自己错位成了管理者。可以肯定,业主擅自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确属违规。但,物业公司受业主雇佣提供服务,并不因为把自己叫作“物业管理处”就从此拥有了对业主的行政管理权,他们怎么有权去“整改”?个别业主的行为侵犯小区整体利益,那也该由行政部门来管理,或者由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来解决,物业哪来的“审判”、“执法”一条龙权力? 物业可以随意处置地下车库?不能。法律明确规定,房产建筑面积包括使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出租或者不出租地下车库,只有业主才有权决定。可是,为什么一些物业公司不但随意处置公用建筑,而且习惯性地将收益归己?那是因为,物业错误地以为自己就是业主。 为什么物业总喜欢把自己当成警察?物业是服务者,在小区外围安装探头是为了保证业主生命财产的安全。但是,物业为什么在小区的各个角落———不,是各条大路小路———都安装了探头?难道仅仅因为要“服务起来更方便”,就可以让业主失去隐私、自由? 物业服务意识的回归,大概,就从清理这些错位开始。 作者:晨报评论主笔李恭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