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扣押财物有限期: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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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1:54 新闻晨报 | |
按照新发布的公安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不得随意扣押当事人的财物。对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公安机关应当在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退还当事人。 这一规定还明确了扣押的程序。按照规定,对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被扣押物品、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扣押清单一式二份,写明被扣押物品或者文件的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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