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毒鼠强最高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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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7:21 潇湘晨报 | |
新华社北京9月8日电从10月1日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近日公布了相关规定,对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125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液、制剂500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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