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可能的结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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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7:34 潇湘晨报 | |
赖在加拿大耗尽所有能够利用的加拿大司法程序赖在加拿大,自然是赖昌星的首选,也是赖昌星律师马塔斯争取的目标。当然,靠打官司拖下去,这要取决于赖昌星的钞票还剩多少。赖昌星和家人初到温哥华时,出手阔绰,购买豪宅,沉迷于赌场。随着许多银行账户被冻结和打官司花钱如流水,赖昌星不得不卖掉豪宅搬进公寓。这座公寓位于亚裔居多的一个区,赖昌星夫妇处在警方的软禁之中,每天只允许分别外出2个小时。据到赖昌星家里采访过的媒体报道,一个大屏幕电视,饭桌上放着一个塑料果盘,凌乱的家庭照片,壁柜里摆放着 但据当地华文报纸报道,赖昌星的妻子曾明娜说,他们办投资移民的时候,带到加拿大有100万美元,其中80万美元被加拿大执法机构冻结,还剩余20万。此外,据说美国和其他地方仍不时有人向他们汇款,因此,赖昌星的钱还够他打官司折腾。 前往第三国赖昌星的第二种选择是希望离开加拿大前往第三国。按照加拿大的法律,如果加拿大移民部的驱逐令立即生效,那么当事人必须向移民官说明离境的方式,如果他不能提供令人满意的答复,那么他还将被拘押并且遣返原住地。但如果当事人能证明自己能够在30天内找到可以接受自己的第三国,那么可以自行离境。但前提是第三国必须合法接受,如果只是权宜之计,那么加拿大方面将不予承认。 被遣返回中国内地或香港第三种可能性是赖昌星全家被遣返回中国内地或香港。根据加拿大法律,一旦发出遣返令,而且移民部认为当事人可能会不服从的话,他们就会派官员和加拿大皇家警察将当事人押解出境。移民部有权将当事人押解到他们的出生地或者原住地,即中国内地或他们一家到加拿大前的居住地香港。据国际先驱导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