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能赖到何时(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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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7:35 潇湘晨报 | |||||||
在赖氏夫妇的难民裁决进入联邦法庭的司法复核阶段之初,法律界人士曾经认为,他们翻案的可能性仅有百分之一。然而,赖昌星聘请的加拿大辩护律师马塔斯抓住了移民部办案中的一个小辫子,马塔斯在庭上指控加拿大移民部在审理赖昌星一家难民身份申请的过程中违背有关保密承诺。马塔斯抓住移民部的这个技术性错误展开反攻,试图使案情发生逆转。此间法律界人士认为,加拿大联邦法院将于9月公布的司法裁决结果可能有利于赖昌星。 证人身份暴露 律师抓住加移民部小辫子 陶咪原为赖昌星妻子曾明娜的秘书,1998年7月到厦门远华集团工作。一年之后远华案告发,陶咪也被关了两个多月,多次接受远华案专案组的讯问。据香港《亚洲周刊》报道,获释之后,陶咪在上海接受了赖昌星在上海的委托律师克里夫·安思利的询问。她讲述了在被关押期间如何接受审问。陶咪的证词被认定为保密,安思利和加拿大移民部都承诺不对外界公开。但去年年底,加拿大皇家骑警驻北京的负责人科林·沃克在加拿大驻上海领事馆就陶咪的证词询问了陶咪。当时,沃克是在一名中国警员的陪同下询问陶咪的。 赖昌星的律师马塔斯抓住这个技术性错误不放,指责移民部这种获取证词的做法无异于“让人在枪口对准脑袋的情况下照本宣科”。他大肆渲染说,移民部此举使人怀疑加拿大与中国两国政府共谋遣返赖昌星,这违背联合国《反虐待公约》。移民部律师腊斯尼克反驳说,当初赖昌星委托安思利录取陶咪的证词时,也没有通知移民部的人员到场,因此双方扯平了。但主审大法官麦凯认为这个理由不成立,并对“陶咪事件”和证人的处境表示关注。 目前,“陶咪事件”已经引起加拿大舆论的关注。分析人士指出,“陶咪事件”可能成为赖昌星难民上诉案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如果加拿大联邦法庭判赖昌星胜诉,他们将能在加拿大继续赖一段时间。 状告香港特区政府 企图讨回香港居民身份 据香港《亚洲周刊》报道,赖昌星已经委托香港“彭思帝理律师行”与香港特区政府打这场官司。他在温哥华接受《亚洲周刊》专访时对打赢官司充满信心,认为香港特区政府吊销他一家的香港居民身份,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赖昌星一家于1999年8月14日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抵达加拿大温哥华。但香港特区政府指控赖昌星一家为“以非法手段获得的证件”进入香港,不符合在香港定居的资格,因此被香港特区政府于年前吊销其香港居民身份。 但赖昌星辩解说,他全家至今仍然是香港合法居民,因为他们都是持合法和有效的证件从中国内地移民香港的,而且所有证件都是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发出的。根据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赖昌星于1991年8月7日持单程证从中国内地移民香港,当时用的名字叫“蔡昌星”,并于1993年改为“赖昌星”。他于1998年8月25日获发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但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在1999年12月接到中国内地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的通知,得知赖昌星是通过“欺骗手法”获得香港定居的单程证。赖昌星原为福建人,但他定居香港的单程证是从陕西非法获得的。根据香港有关法例,香港特区政府决定吊销赖昌星的永久居民资格及其香港特区护照。他的妻子也一样。据国际先驱导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