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拟由学校代缴在职教师家教个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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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8:24 金羊网-新快报 | |
不得给本班学生做有偿家教 新快报讯(记者 廖颖谊)根据人大代表的建议,广州市教育局将起草文件,建立家教收入申报机制,并由学校代缴在职教师兼职从事家教的个税。在职教师在工作日内原则上不能从事兼职家教工作;在职教师不得对本班学生实施有偿家教。 在今年的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古穗成提交了《关于规范管理现职教师兼职家教工作的建议》指出,应明文禁止现职教师不得同时兼职做自己所教学生的家教工作,或者推荐给其他教师做家教。教师对自己所教学生提出的问题,做好辅导工作是应尽职责,不得收费,也不得变相收取费用或物品。另一方面,利用业余时间兼职从事家教工作的现职教师,要向学校每月报告收入情况,并主动纳税。 对于上述建议,市教育局表示,将与市人事局研究草拟一个关于学校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把学校的分配和教师工作表现挂起钩来,其中对教师的工作纪律将会提出一些具体要求,如明确规定:在职教师在工作日内原则上不能从事兼职家教工作,保证将主要精力放在校内教学工作上;在职教师不得对本班学生实施有偿家教,违者在考核评优、评先和奖励方面予以否决,在分配方面酌情处理;探索、建立家教收入申报机制,并由学校代缴在职教师兼职从事家教的个税;在职教师在工作日内应有一半以上时间在学校坐班等。(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