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义务教育免收学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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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8:45 南方都市报 | |
独生子女义务教育免收学费 山西建立农村计生户养老保险机制,开创独生子女优惠政策先河 本报讯日前,由山西省政府组织探索建立农村计生户养老保险机制,有别于商业保险机制,这在我国是开了先河,吕梁、晋城、晋中三市地被列入国家首批市地级试点。吕梁地 山西省是全国建立农村计生户养老保险机制的首批试点省份,分段奖励是指,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独生子女10周岁,按月各发给夫妻双方不低于10元的奖励费;从独生子女11岁起,城市按月各发给夫妻双方不低于15元的奖励费,农村一次性奖励1000-3000元;符合《条例》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自愿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独生子女满10周岁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一次性奖励3000-5000元,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保险是指,农村领证独生子女家庭女方满40周岁或双女绝育家庭从落实绝育措施之日起,可由乡镇人民政府为是农业人口的一方或双方办理不低于800元投保金额的养老保险,费用由县、乡和本人按“三三制”共同负担。 优惠政策还有,独生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免收学杂费,属收费高中生的免收30%的费用;免收一人份村提留、乡统筹,每年免费为领证独生子女的母亲进行一次生殖健康检查等。 (任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