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每月通报传染病疫情(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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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8:45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曾文琼 通讯员陈广泰)昨天,广东省政协副主席兼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与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交换上个月的传染病疫情通报,此举意味着粤港两地传染病防治工作交流与通报机制正式建立,今后双方将在每月15日前互相通报法定传染病的疫情,并将加强寻找SARS源头以及艾滋病防治的科研合作。 据悉,粤港双方将在现有SARS信息交流机制的基础上,将传染病疫情信息的通报规范化。通报方式分为常规和紧急两种。常规通报每月一次。紧急通报适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此外,双方将加强卫生科研和传染病监控的交流与合作。交流项目包括SARS、艾滋病预防、控制和治疗,流行病病学调查交流,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技术等,并开展有关卫生和传染病监控专业人员的培训和互访。 据介绍,广东省将于近期开展防控非典演习,省卫生厅已做好演习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届时,将邀请港方派员观摩。图: 姚志彬(右)与杨永强交换粤港上月传染病疫情通报。 曾文琼 陈广泰 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