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价格监测管理办法:严重异常价格2小时报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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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9:23 新华网 | |
根据南京市政府法制办最新制定的《南京市价格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严重自然灾害等情况,市场价格出现或者可能出现异常波动时,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每天报送价格监测报告和价格形势分析报告,紧急情况应当在2小时内报送。 按照新规,价格主管部门应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成本的变动随时进行跟踪、采集、分析,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社会公布预测信息。如果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拒绝提供价格监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