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严禁利用办证“搭车”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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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9:4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近来,个别地区在办理外来进城务工人员流动就业证时,出现了违反规定乱收费现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防止这一现象再度发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严禁超标准收费,为流动就业人员提供有偿服务时,必须遵循自愿的原则;严禁利用办理流动就业证(卡)等手续的机会,在没有提供服务的情况下“搭车”收费。 通知要求,各地在办理流动就业证(卡)手续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证书工本费每 通知强调,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流动就业管理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公开办事程序、收费依据和标准,公布投诉电话。对违反政策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洪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