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撕掉重写竟是常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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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9:44 天府早报 | |
患者张玉芬在同一家医院却有两本病历:一本是在出院前两天复印的,一本是医院“按病历管理需要”修改过的。这引发了全国罕见的“改动病历案”。然而,历时两年,正当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医院的行为属于“篡改伪造病历”、上诉看到一丝曙光的时候,张玉芬却在8月中旬离世。 误诊造成白花20万 2000年2月25日,59岁的张玉芬住进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以下简称“延医附院”),被初诊为支气管哮喘和双侧肺炎。在随后的治疗期间,病情未见好转,4月10日前后病危,11日转至长春市白求恩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院(以下简称“医大一院”),确诊为右肺脓肿、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脏病等。用新的方法治疗一段时间后,病情好转,66天后出院。 “延医附院的误治,使我母亲的治疗费用超过了20万元!怎么能待生命如儿戏?”张玉芬的三儿子姜文儒说。2001年8月,张玉芬向延边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延医附院赔偿误治带给她的损失。 在原告与被告交换证据时,张玉芬发现,医院提供的病历与自己出院前两天家人复印的病历不一样,有长达十几天的病情记录是后填的。张玉芬认为病历已被篡改,向法院提出对病历“真假”进行鉴定。 2003年6月,司法鉴定最终认定:医院对“原始病历修改和后加的内容是篡改伪造病历的行为”,伪造的病历“改变了张玉芬真实的诊断治疗过程”。然而,没有等到法院宣判,张玉芬就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重写病历这很正常 延医附院是有着50多年历史的吉林省三级甲等医院。医院代理人郑培芬说,如果发现病历不合格,撕掉重写是常事,不必大惊小怪。 记者(以下简称记):为什么要修改病历? 郑培芬(以下简称郑):我们是三甲医院,病历书写合格率要在90%以上。我们对病历定期检查、随时抽查,上级医生有责任修改下级医生的病历。 记:允许这么大面积的修改吗?修改与重写有什么区别? 郑:一般要求是每页修改不得超过三处,也就是说,修改多了就得重写,所以修改与重写没啥区别。你去别的医院看看,哪家不是这样? 看病何时有“知情权” “打这个官司,就是要得到我们应得的赔偿,更重要的是,我们要为老百姓看病获得‘知情权’讨个公道。”姜文儒说。据了解,张玉芬的大儿子姜大儒是法学教授、律师,二儿子是司法警察,四儿子是法院法警,只有三儿子的工作与法律无关。 吉林省常春律师事务所张维平律师说,医院大面积修改病历的行为伤害了患者对医院的信任。所有这些说明患者看病的知情权任重道远。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鲍盛华王强 | |